索引號 | 11330283002979996P/2022-132933 | 組配分類 | 區政府文件 | 主題分類 | 應急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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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字號 | 奉政發〔2022〕16號 | 發文日期 | 2022-08-29 | 成文日期 | 2022-08-23 |
公開方式 | 主動公開 | 公開范圍 | 面向社會 | 發布機構 | 區政府辦公室 |
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奉化區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的通知
各鎮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,區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單位:
現將《奉化區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,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,確保森林資源安全。
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
2022年8月23日
奉化區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
為切實做好森林防滅火工作,確保我區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《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》第十五條之規定,區人民政府決定發布森林禁火令。
一、禁火期:自公告之日起至10月15日。
二、禁火區域:全區所有林地及距林地邊緣100米范圍內。
三、禁火行為:
(一)嚴禁吸煙、亂丟煙蒂和火柴梗;
(二)嚴禁上墳祭祖時燒香、點燭、燒紙錢、燃放煙花爆竹;
(三)嚴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時向外丟棄火種;
(四)嚴禁在野外烤火、玩火、放孔明燈;
(五)嚴禁煉山、燒地坎草、燒灰積肥、工程用火及其他生產性用火;
(六)嚴禁其它違規用火。
四、違反以上禁令者,嚴格按照有關法律、法規依法給予警告、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五、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法用火,應及時舉報;發現森林火災,立即報告。
森林火災報警電話:110或0574—88597119